缺陷修补
1 铸钢件可用机械、局部加热和整体加热矫正,矫正后铸钢件的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失。
2 铸钢件不应有飞边、毛刺、氧化皮、粘砂、热处理锈斑和表面裂纹等缺陷,表面缺陷易用喷砂(丸)、打磨处理方法,但打磨深度不应大于允许的负偏差。
3 当铸钢件的缺陷较深时,易先用风铲、砂轮等机械或火焰切割、碳弧气刨等方法消除缺陷点后进行焊补。当采用碳弧气刨时,应对焊接修补部位进行打磨,消除渗碳层与熔渣等杂物。
4 铸钢件有气孔、缩孔、裂纹等内部缺陷时,对于缺陷深度在铸件壁厚的20%以内且小于25mm或需修补的单个缺陷面积小于65m时,可进行焊接修补;当缺陷大于或等于以上尺寸时的重大焊补,应按本规程7.1.6条执行。
5 铸钢件的焊补应在终热处理前进行,焊补后质量应特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。焊补用焊条、煤丝应符合焊补工艺的规定。铸钢件同一部位的煤补次数不应多于2次。
6 铸钢件在焊补前,应根据其钢种、结构、形状及焊接性等进行焊接工艺评定,确定焊接预热温度。焊接修补预热温度应高于正式施焊预热温度。
7铸钢件缺陷焊补应符合下列规定:
缺陷处的粘砂、 氧化皮和铁锈等杂物应清除干净,直至露出金属光泽,并应加工成坡口;
采用火焰切割或碳弧气刨等方法清除缩松、裂纹等缺陷
时,对于形状复杂、壁厚较大的铸钢件,应将铸钢件整体成局部
加热至焊接预热温度后,方列焊补;
焊补裂纹缺陷时,碳弧气刨前应在裂纹两端钻止裂孔、再去除裂缝开坡口:
坡口形状应根据铸钢件缺陷的形状、尺寸等确定。
8 焊件表面堆焊的焊道相互搭接时,每道焊道的搭接宽度大应小于1/3的焊道宽度。
9 焊补时应减少焊接应力,可采用锤击法,不得锤击第一层和后一层焊缝。
10 对于不预热的铸钢件货采用多层焊的铸钢件,可采取分区焊补或跳焊的措施。
11 对加工后的缺陷进行焊补时,应在加工表面覆盖石棉或岩棉进行焊后保温。
12 当大小缺陷同时存在时,可交替焊补,或由大到小依次焊补。
13 返修部位应连续施焊防止产生裂纹,当中断焊接时,可采取保温措施。对一级焊缝和二级焊缝,再次焊接前,宜***行磁粉或其他无损探伤,确认无裂纹后方可进行焊补。
14 铸钢件焊补后,焊接修补部位应进行机械加工或打磨,表面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。焊接修补应及时记录并存档。
15 铸钢件焊补后,焊补部位应100%外观检查,并应按现行***标准《铸钢件 超声检测 第1部分:一般用途铸钢件》GB/T7233.1和《铸钢件磁粉检测》GB/T9444进行100%无损检测。